评论 > 言论 > 正文

李怡:当权力至上社会的刁民来到香港

作者:

面对香港被大陆客挤爆的问题,梁振英的回答是:「我们周边很多国家和地区,非常羡慕香港今天的情况。」他应该告诉我们,是哪些国家和地区羡慕香港被大陆客抢夺物质、住房、交通等资源,羡慕香港市民被大陆客挤压生活空间和品质,羡慕恶客来香港勒索?

周前一对辽宁夫妇屈香港旅行社赔偿,是典型事件。有关视频在大陆网页热播,男人之哭被指丢人,女人的话更引热议,她说:「我们买了好几万元东西,为香港做贡献……我们在国内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老百姓,要不然也不会来香港购物,我们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!」不是老百姓和有身份,不就是有一些权势吗?这也就带出大陆是一个权力至上、把人分成十等的社会,她的话,与以前官员之子犯事后说「我爸是李刚」、「我爸就是国法」没甚么分别,不过这次是在香港抛身份,而香港不是权力至上的社会,只是掌权的政商界对大陆权贵买怕,以致香港人的平等权利受到损害也尽量求息事宁人。

在权力至上的社会长大的人,到了人人有平等权利的社会,他们的习性与平权社会的香港人真是很难相容。这是中港矛盾的深层次因素。

权力与权利,普通话发音相同,但意义不仅大不同,而且可以说是对立的概念。权力是指大大小小的管治权;权利则指人民享有种种作为人的应有权利,或指人权。在专权政治的体制,统治者的权力由打江山取得全部,然后等级授权分给各级管治者,而人民的生存权利则是掌权者为免人民反抗而让渡出来的。掌权者没有经过人民投票的授权,所以是权力私有制,也是权力至上的社会。

平权社会则是权力公有制社会,是以人民的政治权利为权力来源,通过投票授予管治者在特定时间施政的权力。已故《基本法》起草委员廖瑶珠曾分析这两种社会的区别。她撰文提到中国宪法第51条: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」她表示:「这一条反映了中国大陆以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为主……。我们居住在香港的人,习惯的想法是,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害个人自由和权利,而且有些基本个人权利,根本就从来没有由人民交出来,付託给国家、社会或集体处理。」

以人民的权利为社会基础,还是以国家权力为社会基础,是两制最大的分野。

在权力至上的社会,因为统治权力非人民投票所授,不须维护人民的权利,故权力凌驾法律,于是衍生出一个不是人人有平等权利的社会。无平等权利,就造成了全民上下崇拜权力和金钱,既是金钱的奴隶也是权力的奴隶,不知道个人的体面和尊严的意义。由于权力主导一切,所以办事不能循正当的制度途径,而要依靠与有关掌权者的「关係」。又由于社会没有人人平等的原则,因此处事也无法考虑是否公平,而只能考虑自己的利益。社会的必然产物是遇事鑽营的刁民。

去年艾未未向他的十七万推特粉丝,提出「中国的未来如何?」这问题,其中笔者认为回答得最好的是:「中国的未来是权力不但不绑架权利,且权力要为权利服务,让这里的每一个公民权利最大化,否则中国和未来只是个伪命题。」

香港原来在英国民主制度的保障下,是公民权利最大化社会。习惯于在权力缝中寻找个人利益的大陆人,来到这个重个人权利的地方,又知道特区政府听命于绝对权力的中央,于是认为凭着大陆背景,加点无赖,就能得到好处。而事实上,前年掌掴香港导游却获香港旅行社赔偿十二万元的恶客张某,也给大陆人提供了一个典范,就是只要够恶,和掌握一些香港的资料,就能在这里得到额外利益。

我们不能怪这些在权力崇拜的社会生活惯了的大陆人,他们的刁民习性是长期处于无权状态下被逼出来的。跟在平权社会生活的我们属于不同人种。大量涌来确实是蝗灾,且会在社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。要中共放弃一党专政几近妄想,要改变权力私有社会的刁民积习绝不可能,我们能做的是努力守护本土,抗击致力中港融合的媚共政权,争取民主来维护我们的平等权利。

 

责任编辑: 于飞  来源: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、出处並保持完整。

本文网址:https://www.aboluowang.com/2013/0511/305241.html